『違法達義』觀念正在破壞香港的法治根基

2019-12-19

【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蘇未央)香港智經研究中心18日發表“市民對香港法治狀況意見調查”,結果顯示有近四成受訪者認同“為社會公義而違法”是可以接受的,較去年調查結果上升近一倍。法律專家認為,這裡所謂的“義”並不是大眾都同意的社會價值,而是自己幻想的政治目的,該觀念嚴重破壞了香港的法治根基。

據瞭解,該調查委託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進行,於今年10月中至上月底以電話訪問1003名受訪者。智經研究中心副主席李金鴻指出,調查受到近期大規模違法甚至暴力行為影響,認為對香港穩定、經濟和生活有影響,也影響了市民對香港法治的觀感。

另外,香港警務處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近日接受港媒採訪時指出,半年的修例風波顛覆了他於警隊37年的信念,“以前學法治,最低程度有法可依,高級少少就應該講依法而治,最高層次法治就是以法達義,從來沒聽過違法可以達義”。在他看來,黑衣暴徒的行為比黑社會更加惡劣。

自“佔中”以來,香港的反對派和違法暴力示威者一直拿“違法達義”的說辭來美化其行為。然而在一個法治健全繁榮穩定的現代社會,“違法”能是“公義”嗎?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18日對香港中通社記者表示,今年初的“佔中七子”案件就已經說明,“違法達義”不是抗辯的理由,不能以這個理由來推翻定罪。如果市民仍然認為“違法達義”是合法合情合理的說辭,簡直就是荒謬,同時也會影響香港法治的根基。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對記者強調,所謂的“違法達義”必須要違反法律才能達到他們所謂的“公義”,但這種“公義”是他們自己幻想的一種政治目的,並不是大家所認同的社會價值。

“‘違法達義’”的‘義’可能是對某個政治團體有利的才能叫做‘義’。”馬恩國舉例說,例如他們想要言論自由,要遊行自由,這是公義,但其實基本法已經賦予了這類自由,卻不是他們想要的自由,因此不可稱為“公義”。所以在他們眼中,法律所允許的自由不是“公義”,打破法律侵犯別人權利的才叫“公義”,他們的自由是無限放大的“公義”,包括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的這種“公義”,但本質其實是自私的、極端的要求和訴求,美其名曰“公義”而已。

對於有四成受訪者接受“違法達義”的說法,馬恩國認為這些人就是要破壞香港法治的團體。其實無論給他們多少自由多少權力,只要不符合他們心中所謂的“公義”,就不是“公義”。但必須清楚的是,法律保障的是每個人的自由,是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而不是保障這些人特別要求的自由。

馬恩國說,“違法達義”這種謬論讓很多人把自己的違法行為“正義化”“合理合法化”,雖然在“佔中”案件中,“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抗辯理由被法院完全否決,但顯然這種風氣依然存在,讓香港法治根基受到嚴重破壞。在馬恩國看來,目前這個階段應該增加警察人手以加強調查力度,以及加強檢控力量,與此同時,在法官方面也需加強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