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1013號
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遭性侵報警可阻更多人受傷害 學者籲社會要反思不報警原因
2018-10-13
【本報訊】一名母親得知兩名女兒被七十八歲男導師性侵後報警,社會工作學學者何頴賢認為,這是很正確的做法,相信可以阻止更多人受到傷害,也可以警惕其他潛在侵犯者。她也提出,社會也要反思受害人不報警的原因,從而在制度、支援等多方面作出改善,打破令受害人噤聲的氛圍。
日前,司警公佈,一名七十八歲男導師涉嫌性侵犯兩小姊妹,她們的母親立即向司警報案。社會工作學學者何頴賢認為,那位報警的母親很正確。因為,報警可以有一個效果,阻止更多人受到同一人的傷害。也可令其他侵犯者、潛在侵犯者知道:「做這種事是有後果的。」
案情曝光後,一名十九歲女生在社交網站表示,多年前曾被該導師侵犯。當年,家人、社工沒有陪同這位女生報警。何頴賢表示,社會需要反思不報警的原因:對司法制度、執法程序普遍缺乏信心?社會給予受害人的支援極度不足?面對如此的現實,受害人,甚至家人、社工都會感到無力,選擇不報警。
「性侵犯、性騷擾、家庭暴力等案件,都涉及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往往令當事人不敢向其他人透露,也不敢報警。」何頴賢表示,社會亦存在各式各樣的迷思,形成氛圍,致令受害人覺得羞慚、質疑自己出錯。這些歧視、責備女性的迷思其實令到受害人噤聲,需要共同努力才能打破。
何頴賢指出,社工不止於個案工作,也具有社會倡議,社會改革等責任。若在前線遇到不少同類個案,有責任為弱勢發聲,讓社會看到司法、執法的漏洞、支援不足等問題。甚至,與其他專業人士倡議更貼近受助者需要的服務。她也提出,本澳可參考香港制訂應對性侵的指南,這應該是性教育的其中一環。
單純的心理治療,不報警能否真正幫助受害人?何頴賢表示,已有個案顯示,迴避追究責任,縱有治療,受害人始終未能越過傷痛。事實上,社會工作有不同的取向 (approach)。若是較著重女性權益的取向,社工會陪同受害人踏上爭取司法公義的道路,這是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