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1011號
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香港大埔翻車案司機被改控19項誤殺罪
2018-10-11
【香港中通社10月10日電】香港大埔公路年初發生巴士側翻釀19死案,肇事司機原本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控方10日再提訊時,宣佈控罪加至37條,其中19項為誤殺罪,18項為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
意外發生於今年2月10日傍晚,涉事的872線九巴滿載散場馬迷,由沙田馬場駛至大埔公路時失控翻側,造成19人死亡,多人受傷。
案件1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罪指,被告身為巴士司機,沒有對乘客安全負上責任而採取合理謹慎措施。被告沿大埔公路駛至大埔尾村前右彎開始,加速至過高速度行駛,右轉時沒有減速,也沒有充分或完全用腳制剎車,導致巴士翻側,撞到2支燈柱及大埔尾村巴士站上蓋。
控方認為,被告的失責構成嚴重疏忽,而此失責是導致19名乘客死亡的實則原因。另外,18名乘客亦因被告危險駕駛而受嚴重傷害。
案件將轉交高院審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在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被告未申請保釋,繼續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