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關注不實疾病證明 指發出或使用屬刑事罪行

2018-10-06

【特訊】就日前司警調查發現7家中西藥房和參茸行涉嫌為假「病人」開出假「M/7」表格或假病假紙詐騙保險公司之事宜,當中涉及3名中醫師。根據衛生局的資料,並未收到有關此案之檢舉。

發出或使用不實病假紙或疾病證明屬刑事罪行

然而,過往曾有保險公司或私人機構向衛生局檢舉部份衛生護理服務場所、中藥房或醫務所不當填寫M/7格式收據、開出不實病假紙或疾病證明,由於醫療服務提供者應根據就診者實際病情填寫醫療文件及依法填寫M/7格式收據,如對就診者發出不實的醫療文件或M/7格式收據,醫療服務提供者可能涉嫌「偽造文件」或「偽造證明」,而就診者則涉嫌犯有「使用虛假證明」,均屬刑事罪行。衛生局除了就有關檢舉開立卷宗展開行政調查程序外,尚會對有跡象顯示涉及刑事犯罪的違規情況向檢察院作出檢舉,並對於證實違反行政法規者科以行政處罰。

為加強對醫療專業人員及實體在醫療法規方面的宣傳教育,衛生局從2013年起先後多次向業界發函,提醒注意書寫病歷記錄、如實填寫M/7格式收據及疾病證明等。同時,衛生局於2018年7月1日推行醫療專業人員自願性持續專業發展計劃(CPD計劃),定期舉辦通識課程及鼓勵業界積極舉辦專業課程,通識課程內容包括「醫療事故法」、「書寫病歷之重要性」及相關的醫藥法律法規等。

當局必定依法嚴懲違法者

衛生局重申,醫療服務提供者應依照《病歷的記錄、管理、保存及銷毁程序指引》書寫及管理病歷記錄,且應對就診者進行問診及體查後作出診斷,而根據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