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1005號
2018年10月05日
星期五
『文物殺手直幡案』宣判 鄭林「侵入」罪成罰金代刑
2018-10-05
【本報訊】年前,愛都酒店出現「文物殺手譚俊榮」的大型直幡後,時任新澳門學社理事長和理事隨即被補及被控。昨日,法庭裁定兩人「毁損罪」不成立,「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罪」成立,判以罰金代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首屆「武林群英會」在塔石廣場開幕前,愛都酒店外牆突然出現「文物殺手譚俊榮」的大型直幡。隨後,時任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和理事林納麟在愛都酒店建築物外、內被警員帶走,兩人被控「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罪」和「毁損罪」,初級法院昨午宣判。
對於鄭明軒和林納麟宣稱,不知道愛都酒店是受到限制進出的地方,法官梁鳳鳴宣判時表示,愛都酒店的範圍和街道之間有圍牆、圍板、鐵絲網明顯分隔。兩人從窄小的鐵絲網破洞爬入愛都酒店,旁邊有上鎖的鐵絲網門。法庭認為,兩人的說法不可信、不合理。兩人應該明知違法,在未許可下進入受限制的區域,所以,裁定兩人控「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罪」成立。
由於故意程度一般,後果也不太嚴重,法庭也考慮到兩人初犯,故判處罰金代替徒刑。鄭明軒被罰三千元,林納麟被罰四千五百元。由於林納麟曾因一宗交通意外獲判徒刑,正處於緩刑期,法官結合兩罪判處單一刑期一年五個月十五天,緩刑兩年。
「毀損罪」不成立
另外,梁鳳鳴表示,證實不到鄭明軒和林納麟進出愛都酒店的鐵絲網破洞由兩人利用工具造成,所以,被控告的「毁損罪」不成立。法庭也相信兩人是進入愛都酒店拍攝,亦證實不到「文物殺手譚俊榮」的大型直幡由誰人懸掛。在宣讀刑罰後,梁鳳鳴訓誡兩人要好好改過,不應違法,這是公民的義務。
兩人稱需時研究判決書未定上訴
聞判後,鄭明軒和林納麟在法院外表示,需要時間研究判決書,未決定是否上訴。鄭明軒提出,曾經有其他人進出荒廢多年的愛都酒店,為何只是他倆有這結果?對於法庭認定,兩人蓄意進入限制區域,他有所保留。被問及對「文物殺手譚俊榮」的看法,鄭明軒回應,在法庭內,曾多次提及這七個字,已經成事實,它們能進入澳門人的詞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