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立法諮詢 CTM:一定配合

2018-09-28

【本報訊】開展諮詢中《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建議規範電信營運及網絡通訊服務提供商的合作和保存義務。兩者皆是的澳門電訊(CTM)行政總裁潘福禧稱,他們一定主動和積極配合,相信立法將更安全,包括通訊方面。

潘福禧昨回應稱,澳門電訊屬是次立法諮詢對象,他們會就此做內部討論和研究,並會一如既往主動、積極配合有關立法過程,參與有關諮詢場並盡責發表意見。

《通訊截取法》從刑法期抽出來單行立法和修改,潘福禧相信,該法訂立會平衡保護地區安全、通訊安全和個人私隱,並進一步令他們的責任和角色有法可依,相信未來大眾可因此在通訊使用上更安全和更有信心。

對於新增營運商義務,潘福禧坦言,這必然會令營運商要多做工夫,要投放資源去處理配合,這方面他們會盡量去承擔,也會與相關的郵電局溝通,但他亦坦言:「當然罰款呢方面我哋冇諗過,我哋會盡量去遵守。」

被記者提醒還有刑責的潘福禧補充,每個法律都會訂定違反的後果,但外界毋需要太擔心,「我哋由頭到尾都冇諗住會違反」,甚或不會不合規範和不達標,「我哋以一個平常心去睇」。

稱只看司長介紹會而未看諮詢文本的潘福禧指,在此前的溝通,澳門電訊未來要負責、被要求的是把一些紀錄保存得更久、更多和更完整,「其實唔係新嘅嘢」,並非協助截取。

至於澳門電訊被當局要求配合提交通訊資料次數多不多,潘福禧頓了一頓後笑稱:「呢個、呢個唔需要作答嘅……我諗(回答)呢個冇乜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