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8-09-04

昨日出版的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22/2018號行政法規,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訂定其職責、組成及運作。該委員會是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其委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警察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法務局局長、司法警察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名顧問、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名顧問。

第23/2018號行政法規,訂定食品中重金屬污染物的最高限量,以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以及核准《食品中重金屬污染物最高限量列表》。該列表載於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

第98/2018號行政命令,核准市政署的標誌,其式樣載於該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該標誌須按附件指定的色彩及特徵印製。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