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26號
2018年06月26日
星期二
台灣男教授涉下藥性侵女博士生 八年徒刑改判無罪
2018-06-26
【香港中通社6月25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某大學一名男教授4年前被控對女博士生下藥性侵得逞,一、二審被判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5日更審,改判教授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任教於中部某大學的周男,2014年帶女博士生到吉隆坡參加學術會議,兩人於會議結束後外出。女生次日控訴周男預先將安眠藥磨碎放入塑料吸管中,趁機摻入她飲用的瓶裝椰子水,回旅館趁女生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得逞。
女生當時請求旅館人員向馬來西亞警方報案,周男遭當地警方逮捕,被拘留5天,因為證據不足獲不起訴。兩人回台後,台灣警方採集尿液檢驗,並從周男行李中查扣塑料吸管,認定周涉有重嫌將他起訴。周男辯稱2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屬合意性交。
一、二審周皆被判刑8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藥物專家指出,安眠藥效果可長達12小時,女博士遭下藥後還能下樓報警、描述性侵過程,供詞有可疑之處;另外,周男供稱因睡眠障礙服用安眠藥,習慣先用塑料吸管溶解藥物再食用,這無法證明周利用塑料吸管當犯罪工具。法官改判周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