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16號
2018年06月16日
星期六
澳聞集納
2018-06-16
衛生局呼籲勿服用一款摻雜西藥成份的產品
△根據香港衛生署的公告,產品「MΛTCHΛ SURIMU」被摻雜有西藥成份「西布曲明」(sibutramine),該署呼籲居民不要購買及服用上述產品。而根據紀錄,衛生局並沒有批准過上述產品進口及投放本澳市場。
「西布曲明」具有壓抑食慾的效用,鑑於此西藥成份會增加服用者患心血管疾病的機會,衛生局已禁止使用含西布曲明的藥物。
為保障公眾健康,衛生局除密切留意有關產品在本澳流通的情況外,亦呼籲居民不要購買並停止服用上述產品。倘若居民已購買上述產品,應立即停止服用並送往衛生局藥物事務廳處理(地址: 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二樓)。
消委會邀個資辦向誠信店介紹《個人資料保護法》
△消費者委員會邀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於六月十三日舉辦《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向「誠信店」商號介紹本澳保護個人資料的相關法律法規。
現時不少零售服務業在招募會員,或為消費者辦理一些簡單的登記手續時都會不同程度地收集到消費者的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實體,即商號等都有詳細明文規定其責任,以保護居民個人資料的私隱。
為提高「誠信店」商號對相關法例的認識,以免誤觸法律,以及侵損到消費者個人資料,消委會安排經常接觸或收集消費者個人資料的「誠信店」,包括藥房、超市等商號代表參加由個資辦代表主講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個資辦代表就《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個人資料的定義、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即商號的責任及處理原則作出詳細介紹。
個資辦代表在講解會上指出,商號在收集消費者的個人資料時,需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任一正當性條件,收集前必須獲資料當事人明確同意,且在處理時應恪守當中的合法原則,包括收集目的限定、適度性、準確性與保密等原則,同時保證處理個人資料的安全措施,並建議商號應按《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各項規定,預先制定一份保護個人資料的政策,這是收集與處理個人資料程序中一項重要的措施。
個資辦代表又以近年該辦公辦處理多宗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個案為實例,提醒與會商號要引以為戒,並須從包括外判、第三人等資料的接收者,職員等各層面建立保護消費者個人資料的意識及措施。
松山自然資訊站重開 展出「澳門綠印」圖文展
△民政總署轄下松山自然資訊站於六月十七日重新對外開放,展出以環境綠化為主題的「綠印傳奇」圖文展,以加深公眾對民署綠化工作的瞭解,並不定期安排遊戲坊及工作坊以配合宣傳教育,歡迎公眾踴躍參與。
「綠印傳奇」圖文展早前曾於氹仔花城公園活動室展出,反應良好,由六月十七日起遷往松山自然資訊站展出,展覽透過回顧去年「天鴿」風災對澳門城市綠化造成的破壞及相關清理工作,及展望民署災後復綠計劃的方向和重點、抗風樹木的種植等工作,讓大家更瞭解綠色城市背後的故事。場內還展示民署出版之自然科普書籍供市民閱覽,並備有綠化宣傳小冊子以供免費索取。同時,現場播放宣傳片「綠印傳奇」,主要介紹民署日常護理樹木、公園及道路綠化等工作的情況,讓公眾瞭解綠色城市背後的故事,藉以加強推廣保護環境和綠化建設的重要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