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同意再次啟動 第二核能發電廠2號機
2018-06-06
【香港中通社6月5日電】 台北消息:針對台灣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廠)2號機再運轉申請,台灣原子能委員會5日表示,日前再到核電廠視察,確認一切安全無虞後,決定同意再轉。
核二廠2號發電機組2016年5月16日因避雷器箱受損而停機進行檢修,在停機逾650天後,於2018年3月27日再度啟動,不過在啟動一天後即發生自動跳機事件。當時台灣電力公司(台電)表示,發電機組升載過程中,觸發安全保護系統,導致反應爐停止運作。台電隨後通報原子能委員會,依規定須提出綜合檢討報告並獲核准後,核二廠2號機才可重新併聯發電。
台電4月9日提出再轉申請,原子能委員會經4次審查會議,2次現場視察,分析核二廠2號機跳機的肇因、控制系統參數調校及人員訓練等,並要求台電須釐清60多項相關問題後,才決定是否同意再轉申請。原子能委員會5日說明,台電已向審查小組釐清所有問題,在4日到核二廠作最後視察,確認一切安全無虞後,同意核二廠2號機再轉。
台電表示,在收到同意再轉回覆後,現場人員已開始進行安全查對工作,完成安全操作程序後,將併聯並逐步升載;按以往經驗,至少需要一週以上時間才能達到滿載發電。
新北市長朱立倫則強調,核二廠2號機再啟動雖可暫時緩解供電上的燃眉之急,但核廢料處置,以及台灣整體電力供應的規劃,才是最需要被重視的問題,台電及當局應務實檢討整體能源規劃,積極尋找核廢料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