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避免社會質疑亂用公帑海一居方案已屬最大平衡

2018-06-02

【本報訊】政府提出解決海一居問題的方案,既得不到樓花購買人的接受,也在社會引來動用公帑「找數」的批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這個方案已作出最大的平衡 ── 樓花購買人可購買在相關地段建成的都市更新置換房。若原址原樣興建的話,政府難免被質疑動用公帑來幫助樓花購買人。

早前,政府公佈解決海一居問題的建議方案,計劃在相關地段興建都市更新的置換房,並把部份單位售給海一居樓花購買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政府仍維持這個方案。方案已作出最大的平衡:既釋出善意,也避免社會質疑政府動用公帑來幫助樓花購買人。

陳海帆續稱:「若按海一居小業主的方案,原址原樣興建海一居的話,政府很難避免社會質疑動用公帑 (幫助他們)。亦希望社會理解,政府在這問題上是希望釋出善意。」她也指出,沒有法律基礎讓行政長官具有權力設定特殊條款,規定公開競爭相關土地的發展商把落成的單位以特定價格售給特定人士。

政府為何介入?善意與初衷!

政府對海一居樓花購買人沒有賠償補償責任,為何仍然介入?陳海帆解釋,身為社會的管治團隊,政府希望可以解決社會問題。即使問題由法律衍生出來,政府只是執行法律,沒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賠償補償責任,都希望能夠幫助樓花購買人改善居住環境,這是政府的善意,亦是初衷。

目前沒有修法時間表

有記者提出,既然是法律衍生的問題,為何不修改《土地法》?陳海帆表示,修改,《土地法》是重大的工作,要考慮的層面非常多。而且,在二零一三年才剛剛修法。政府已聽到社會上指出《土地法》存在問題,政府會作出積極研究責任歸屬的問題,目前沒有修法的時間表。

另外,三月十一日的公共關係範疇高級技術員考試,由於部分試題重複,法務局廢止相關考試結果。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回應,那是由於疏忽原因導致,為考生帶來不便和造成資源損失表示非常抱歉及遺憾。日後會認真檢討內部工作程序,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