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504號
2018年05月04日
星期五
無需親身經營如何避免壟斷? 李偉農答不出大概
2018-05-04
【本報訊】新街市攤位承租人無需親身經營,如何避免大集團、大公司透過代理人取得攤位後變相進駐街市?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現時機制可避免將來的行業發展受到損害,但是,他沒有說明是甚麼機制。續說,現在是聽意見,盡量向好的方面想,未來的制度應該更符合社會需要、發展。
民政總署昨午舉行第三場《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公開諮詢會。(公開諮詢專頁:https://www.iacm.gov.mo/market-hawker/c/index)
過去兩場諮詢會,台上的民署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和衛生監督部部長田紀洋被台下的業界人士批評坐享公務員優越福利,卻制定苛刻的諮詢方案。昨午,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偉農首次出席公開諮詢會,主力回應台下意見,並在諮詢會前受訪。
諮詢文本建議,新街市攤位承租人無需親身經營。記者提出:如何避免大集團或大公司透過代理人取得攤位後,代理人既無需親身經營,大集團或大公司又可變相進駐街市,隨之造成壟斷等問題?
「核心問題是民署希望引入競爭。」李偉農宣稱,現時有很多機制,將來可以避免對行業發展有害、不利的情況。「現時,我們都是聽意見,盡量向好的方面想,見到未來的制度應該更符合社會需要、發展。」李偉農又表示,將來有具體方案再向社會解釋。
文本建議,現在經營的攤位在新法律生效後,每一曆年不營業超過三天或累積超過三十天;承租人不親身經營業務超過三十天;需提交政府認可醫院所發出的不能工作或需要休假的證明書;上述三項每一曆年不可累積超過一百八十天。
「有關假期問題,在過去兩次諮詢,可能行友 (業界) 有少少誤會。其實,行友有一百八十天的休假上限,不是三十天。」李偉農表示,民署已考慮行業的特性,並按管理經驗判斷:大部份行友的休假不會超出上限。續說:「三十天是甚麼概念?主要是無故停業的情況,即是事先沒申請,事後亦沒解釋。」
現時,不營業的情況是否嚴重到民署不能接受?李偉農回應,現時,大部份都是積極的經營者。他們都是「手停口停」的經營者,都是很勤力的。他強調,希望攤位經常營業,方便市民購物。
在第一場諮詢會中,吳秀虹表示,年幼時見到街市全年無休,因為,攤販的傳統是「冇休息」的。這言論遭到業界人士反駁。昨午,李偉農回應市民時說:「每個人都要休息。有時要與家人休假。業界提出的這是好意見,因為,我們的社會進步了,總不能停留在數十年前,總不能要大家用數十年前的方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