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19號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台灣太陽能產業 最大合併案通過審核
2018-04-19
【香港中通社4月18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18日召開會議,審查太陽能產業新日光、昱晶與昇陽光電企業合併案。委員會認定本案對整體經濟的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弊端,批准合併,成為台灣太陽能產業史上最大合併案。
新日光、昱晶與昇陽光電1月29日共同簽署合併協議,合併日期定於今年10月1日。新日光將作為存續公司並更名為聯合再生能源,昱晶與昇陽光電將為消滅公司。
公平交易委員會18日發佈新聞稿指出,三家公司主營業務均為太陽能電池及太陽能模組產銷,經過調查,結合後太陽能電池銷售量雖有增加,但與全球其他同業市場佔有率差距並不大,市場競爭仍屬激烈;另太陽能模組部分,結合後市佔率增加亦有限,且不乏有相當規模的海內外業者參與競爭,對市場影響尚屬輕微。
另外,台灣太陽能光電業者90%以上產能均為出口,而台灣並非太陽能的主要需求市場,因此定價仍受全球市場約束;縱使在台灣市場,亦因下游業者尚有更換交易對象的可能性,無法單方任意調高價格,因此本結合案對市場競爭的影響應非顯著。
公平交易委員會進一步表示,台灣太陽能產能受限於經濟規模,多集中在太陽能電池製造,結合後存續公司將具有更高的籌資能力,投入技術研發與創新,發展台灣自有品牌。且當局正尋求打開太陽能內需市場,結合後公司藉台灣內需市場成長契機,協助太陽能產業升級,對整體經濟發展應屬有利,因此決議不禁止三家公司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