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13號
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
處分馮瑞權 崔﹕不能再說太多
2018-04-13
【本報訊】昨午,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傳媒時表示,檢視多份深入調查報告才決定加重處分馮瑞權。由於,對方具有上訴的權利,政府需要保密部份資料,現在不能進一步透露更多訊息。
前日,特區政府公佈,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加重處分前氣象局局長馮瑞權。昨午,葡文記者詢問,崔世安似乎認為預審員建議的處罰不夠,覺得要加重處罰。究竟,預審員的建議是甚麼?為何要加重?馮犯了甚麼錯?會否公開預審員的報告?有沒有其他官員都應該受到懲處?
「八二三」風災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履行責任。我們勇於承認在管治中存在問題。所以,進行的第一個工作是全面檢討,同時,希望將澳門的運作回復正常,因為,破壞程度很大。」崔世安指出,先委託廉署調查,也跟據「公共行政人員通則」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有國家防災減災專家組的調查。之後,他和羅立文對相關官員啟動紀律程序,並在前日公佈結果。
馮有上訴權利‧部分資料需作保密
崔世安指出,檢視多份深入調查報告後才作出決定。而且,根據現行法例,馮瑞權具有行政和司法上訴權利,所以,政府現階段需要對部份資料作出保密。崔世安指出,能夠公開的訊息,已在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前日的新聞稿公佈,不能再透露更多。
也有香港傳媒駐澳記者提出,外界有聲音:在颱風天鴿中有很多傷亡和財物損失,罰停向馮瑞權發放四年的退休金真的足夠?縱使這是最重的處分。政府有否考慮修改「公職法」或「官員問責制度」。崔世安回應,早前已批示行政法務司司長檢討整個制度。並補充,政府現在全心、全力做好防災減災等工作,在這方面的表態和努力,相信大家是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