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碗須全面保育 學社﹕勿讓路環開缺口

2018-03-22

【本報訊】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將在今天結束 (https://goo.gl/K5qjR1)。新澳門學社表示,荔枝碗擁有本澳珍貴的歷史脈絡與山水景觀,也是華南地區最具規模的造船工業遺址之一,其水體及沿岸紅樹林、船廠建築群及其造船工藝文化、古村落及其生活形態、鄰近山體四部份,都應得到法律保護。

《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的諮詢文本形容片區「整體狀況差」。新澳門學副理事長、直選議員蘇嘉豪批評,現時的狀況源於當局長年不作為。「文本描述並不公道,也容易引導公眾只進行危與安、拆或留的二元討論。」蘇嘉豪提出,以政府目前的工程技術和資源投入,要對有關歷史建築進行修復並不困難。

蘇嘉豪指出,被當局形容為「倒塌」、「臨海前半部分倒塌」或「結構不適合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已處於危險狀態」的船廠,絕大部分已被政府收回。仍由民間以臨時准照佔用的船廠卻被形容為「設施狀況尚可」。這顯示政府對片區多年近乎廢置、船廠日久失修的管理失當責無旁貸。

已有保育人士擔心,就算荔枝碗列為法定文物,船廠建築群也可能被大規模拆卸,留下的只有數間「設施狀況尚可」的。文化局沒有反駁這種說法和排除這可能性。蘇嘉豪表示,絕不應該最終只保留數間船廠。

對於,文化局沒有把荔枝碗馬路東側的村屋和山體納入臨時緩衝區,蘇嘉豪提出,文化局稍後把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後,應把村屋和山體納入法定的緩衝區內。

新澳門學社理事林納麟則指出,早在一九八六年,澳葡政府完成「澳門地區指導性規劃」,對路環制定六個整治規劃加以控制、保護,其中,路環村規劃包括荔枝碗片區及鄰近山體,建築限高不超過十一點米。二零零九年,特區政府把荔枝碗片區及鄰近的疊石塘山剔出受控制和保護範圍,容許任意發展。

蘇嘉豪擔心,若荔枝碗的文物評定有問題 ── 走了歪路,很有可能打開破壞路環的缺口。並表示,根據《城市規劃法》,工務局應沿用已有的城市規劃及城市規劃指引、原則。按照更能保育的原則,政府應按一九八六年的城市規劃文件來保護路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