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8-02-13

昨日出版的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3/2018號法律,修改經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3/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一月三十日第5/95/M號法令及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第4/2018號行政法規,公佈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金額為澳門幣三千元。

另外,該期公佈還刊登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公佈第2/2018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印花稅》,該法的設立,是因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或其權利而須繳納的印花稅(下稱「取得印花稅」),以減低對該類不動產的投資需求,促進相關不動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該法於二月九日公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