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126號
2018年01月26日
星期五
台海外人才專法2月8日上路 外籍電競選手可開班授課
2018-01-26
【香港中通社1月25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地區“行政院長”賴清德25日裁示,海外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將於2月8日上路。新法上路後,具專門知識或技術的外籍教師可開設補習班授課,甚至電競選手也能開班授課。
“立法院”去年10月31日三讀通過海外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籍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與退休等待遇,希望改善台灣工作環境,鼓勵外籍專業人才到台灣工作。台灣發展委員會當天向賴清德報告新法預定施行規劃及配套措施準備情形。賴清德也在會後裁示,新法將於2月8日施行。
委員會在會後記者會上說明,以往只有外籍語言教師才可開設補習班授課,新法上路後,開放具專門知識或技術的外籍教師也可開設補習班授課,“經濟部”已預告,未來受僱於遊戲、電腦動畫、漫畫與體感科技(VR、AR)等產業的外籍人才,例如電競選手也可在補習班進行技術教學。
專法也新增了外籍特定專業人才項目,目前相關單位正制定相關資格要件,包括薪資、學歷及特殊技術專長等。這些特定外籍專才可申請“就業金卡”,可在台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並享有來台前三年年薪超過新台幣300萬元的部分折半課稅優惠。
除此之外,為吸引外籍高端人才來台,新法也將開放“尋職簽證”,人才可以先入境再找工作。不過為避免影響勞動市場,申請條件限制在有工作經驗、近6個月平均月薪不低於折合新台幣4萬7971元,無工作經驗者則須畢業於全球前500大學校。每年申請上限在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