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212號
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
特區公報
2017-12-12
昨日出版的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四項行政命令、七項行政長官批示、一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一項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113/2017號行政命令,核准郵政儲金局的標誌。第114/2017號行政命令,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中級法院及第一審法院下列院長續任三年﹕(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二)中級法院院長﹕賴建雄;(三)第一審法院院長﹕姚穎姍。第115/2017號行政命令,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至十六日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第116/2017號行政命令,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
第468/2017號至第47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許可訂立提供「製作「澳門輕軌系統相關工程—實像紀錄(2018-2020)」」服務的合同;許可訂立執行「C340A—輕軌媽閣前期建造工程」的合同;許可訂立提供「新城填海區D區堤堰—編製計劃」服務的合同;許可訂立供應「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優化SCADA系統設計及安裝補充服務」的合同;核准澳門大學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三補充預算;核准《日暉大廈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核准《蝴蝶谷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
第12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聖若瑟大學開設社會工作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課程的學習計劃。第47/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海事及水務局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