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承建商被起訴 臺北市長發4點聲明回應

2017-11-02

【香港中通社11月1日電】臺北消息:俗稱“大巨蛋”的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其承建商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4大弊案10月31日被起訴。針對“大巨蛋”案後續,臺北市長柯文哲1日發表4點聲明稱,市府會繼續堅持合法、安全。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柯文哲1日中午率副市長鄧家基、陳景峻及法務局長、都發局長等官員召開記者會,針對“大巨蛋”案後續發表4點聲明回應,包括柯上任以來在“大巨蛋”案上堅持公平正義、公開透明原則;市府勒令“大巨蛋”停工是合法的;市府會站在公平正義立場,替市民爭回應有權利,不讓市民權益受損;市府仍會繼續堅持一個合法、安全的“大巨蛋”。

柯文哲當天受訪時,認為趙藤雄被起訴足以讓台灣社會反省,指做生意有賺就好,不要太貪,當年“大巨蛋”若只蓋3棟,有足夠空間,財務也會平衡,今天早就開幕了。他說,“大巨蛋”要蓋,最起碼要安全,公平正義才是原則。

另據報道,針對柯文哲開記者會發4點聲明及受訪言論,遠雄企業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1日回應指出,包括趙藤雄及所有遠雄員工,沒有一個人因“大巨蛋”案被起訴,遠雄堅持合約既有效力,就算案件起訴,並不代表定讞,柯文哲不需要見獵心喜,無助於事件順利發展。

楊舜欽表示,趙藤雄個人案件,不是臺北市府對“大巨蛋”案推諉卸責藉口,雙方停工爭議仍在訴訟,遠雄在臺北市府強調大獲全勝後也一樣繼續上訴,建議臺北市府回歸契約法令,才有助“大巨蛋”案往正向發展。

據瞭解,臺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涉“大巨蛋”弊案、財報不實、賄賂民代官員護航開發案及眷改弊案等4案,於10月31日起訴趙藤雄、臺北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等31人,趙藤雄更以新台幣5.5億元交保金破司法紀錄。

資料顯示,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是臺灣臺北市信義區一座興建中的都市開發區,由臺北市政府交由遠雄集團旗下的遠雄巨蛋公司興建與營運。其主體為一座多功能室內體育館,即俗稱的“巨蛋”,為了跟早已經落成的臺北“小巨蛋”做出區隔,因此稱為臺北“大巨蛋”。園區設置的項目除“巨蛋”外,另有商業用途的商場、影城、飯店、辦公大樓、旅館等附屬設施。

臺北“大巨蛋”原本預定作為2017年臺北世大運的主場館,但市府認為有公安方面的疑慮未解決勒令全面停工,後經法院裁定可以局部復工,臺北世大運開幕閉幕典禮因此改在臺北田徑場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