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規定出租住房必須網上備案 嚴禁『膠囊公寓』

2017-11-01

【中新社廣州10月31日電】(王華 羅詩嵐)記者31日獲悉,廣州市政府相關部門兩日對住房租賃市場連發三份文件,從備案到租賃標準、合同文本進行全面規範。當中規定,租房必須網上備案;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於5平方米、嚴禁『膠囊公寓』。

這三份文件包括:《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簡稱規則)、《關於廣州市住房租賃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廣州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規則》規範了房屋租賃市場上各主體、管理上各環節所有參與者的行為,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通過開放式的服務模式,讓承租人獲取居所信息的渠道更為廣泛;通過備案,讓承租人享受積分制的公共服務權益更加有保障。

《規則》明確租房必須由出租方或中介方辦理網上備案,未辦且不補辦將被處以罰款,相關不良行為將被納入誠信系統。房屋租賃的供需發佈、備案、審核管理、配套服務均能在線上進行,信息服務平台還可實現租賃雙方相互評價。

《通知》則為房屋租賃商品劃線,首次明確租賃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除外),禁止經營『膠囊公寓』;明確單套租賃住房的改造標準,禁止『房中房』。

自2017年11月1日起,廣州在全市範圍內推行使用《住房租賃合同》(含網簽範本),租房簽約有範本可依。該合同文本由十四條通用條款、兩個附表組成。對房屋情況及居住要求、租賃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返還及騰退、房屋維護及維修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方面都作出明確約定。

值得關注的是,合同文本明確房屋限住人數和禁止性約定,強調不能利用厨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室儲藏室居住,從源頭上嚴防群租亂象。

據相關管理部門透露,未來服務平台的租賃信息,將及時與公安、教育、公積金等部門對接,方便承租人辦理居住證、公積金提取等業務,享受子女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