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設備故障有否涉違法 廉署應徹查

2017-10-26

【本報訊】「天鴿」不只凸顯氣象局一人決策、懸掛風球標準不一的問題,也令人質疑氣象局的設備故障是否存在維護甚至採購問題?這只是失職所致,甚或存在貪污成份?新澳門學社認為,廉政公署需要再深入地徹查。

廉署報告指出,氣象局所設的十多個水位監察站和兩個潮汐站,會因雨水侵入而導致失靈。新澳門學社指出,相關設備理應 IP68 級防水保護的功能,也應該設有定期維護服務。有理由相信維護服務出了工程質量問題,或監管服務部門監督不力問題。

另外,氣象局聲稱,「天鴿」襲澳期間,後備發電機卻因電池故障,無法即時啟動。新澳門學社提出,後備發電機通常設有定期維護服務。如經常測試,該問題應可能一早發現及修復。是次事故,令人質疑維護服務是否出了問題,或監管服務部門監督不力所致。

除了上述兩個設備的問題外,氣象局購買的 X 波段氣象雷達,以及今年初購置的激光雷達也存在問題。當中會否存在失職或貪污?新澳門學社社員鄭明軒認為,廉政公署對以上問題完全沒有提出質疑。廉政公署應就設備的問題盡快徹查氣象局有否失職,並調查有否違法成分。

新澳門學社也表示,氣象局的行政架構容許局長一人獨攬大權,運作及決策,危險性十分高。運輸工務司司長必須立即整頓氣象局的行政及領導架構。而且,除了前局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外,運輸工務司司長沒有了解亦未設法改善氣象局的問題,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