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電解釋沒多收電費

2017-09-28

【本報訊】近日有住戶反映,九月份電費賬單金額大幅上升,出現「巨額賬單」,質疑澳電收費。澳電監管事務及企業傳訊辦公室高級經理聶麗冰表示,部份用戶,尤其是氹仔用戶原訂於八月二十三日抄錶,由於當日颱風關係,澳電未能為有關用戶抄錶。澳電按其過去十二個月用電量平均值,估算出八月份用電量,發出八月賬單。當九月進行抄錶時,再對用戶八月份實際用電量作出計算,故此,出現了九月份賬單突然比八月份高出一截的情況。但強調,澳電沒有由於估算用量而多收用戶電費,九月份賬單是反映出用戶八月及九月實際用電量並按此作收費。

「天鴿」(八月二十三日)當日,本澳大部份區域停電及停水,受影響時間各有不同。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九月份電費相比七、八月,為何無減反而大幅增加?有網民反映,電費高達三千元,質疑澳電的收費。有見及此,澳電昨與電力諮詢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由澳電客戶服務部代表向委員及傳媒解釋市民所指「巨額賬單」的由來。

澳電指,八月二十三日當日,原訂是氹仔一萬四千戶用戶的抄錶日期,當日受風災影響,未能進行抄錶,故澳電按照其一貫的處理方法,按用戶過去十二個月用`電量平均值,估算出用戶八月份用電量而發出八月賬單。由於過去十二個月包含冬季用電量較低的日子,但七、八月一向是用電高峰月份,所以估算出的用電量未能如實反映出用戶八月真正用電量。當九月進行抄錶時,再對用戶八月份實際用電量作出計算,即九月份補回八月份已使用但未繳的電費,連同九月電費、八月所需補付的電費,令用戶一下子感到電費飇升。

受颱風影響而未能抄錶的用戶約有一萬四千戶,以氹仔為主,亦有受水浸影響而沒有開業的商戶。聶麗冰表示,對於上述用戶,澳電會在賬單先退回已繳付的八月份金額,再計算九月的應繳金額。九月起,所有用戶都沒有是以估算收費,都是按實際電錶讀數抄錶,(未有開業的商戶除外)強調澳電沒有收多電費。目前,約有八宗個案,包括氹仔、新馬路用戶由於電費問題需要跟進。

另外,聶麗冰指,風災後,澳電已為水浸的用戶更換四千多個電錶,三千多條燈柱。

千五元風災補助全澳住宅用戶受惠

由十月中起,澳門基金會為八‧二三風災而設的一千五百元電費補助將會透過澳電發放。全澳約二十一萬七千戶住宅用戶將受惠,一千五百元電費補助將會在扣減政府的二百元電費補助後再作扣減,餘額將自動累計至下期賬單,並在電費上顯示當月扣減的金額及餘額,有效期三年。若低用量用戶,賬單不超過二百元,即政府電費補助能覆蓋電費金額,其一千五百元資助將不會被扣減,但若三年內還未用完,期滿後將予以取消,如有特殊情況,澳基會可考慮延長電費補助的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