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 維持『中華奧會』原名不變

2017-09-01

【香港中通社8月31日電】台北消息:台北世大運30日晚落幕,台“立法院”臨時會31日中午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有關“中華奧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改名“國家奧會”(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爭議,經過院會表決,最終維持原名不變。

今年5月,台“立法院”原訂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但由於親民黨團在院會質疑修改草案中將“中華奧會”改為“國家奧會”會徒增困擾,因此把草案拉下協商,法案擱置3個月,甚至一度因前瞻預算審查進度緩慢無法及時處理,31日終於趕在第三次臨時會結束前三讀通過。

據悉,針對“中華奧會”名稱部分,盡管時代力量到最後三讀前,仍主張奧會名稱要維持初審版本的“國家奧會”,但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說,雖然他同意時代力量版本,但“中華奧會”並非體育團體,而是國際奧會在台唯一窗口,名稱更變恐造成選手參賽風險。而且政治問題不是迫切解決問題。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認為應該優先考量選手權益,而不是在名稱上做文章。最後經表決,通過親民黨團臨時動議,繼續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回歸原始的條文不變。

事實上,針對此次有關“中華奧會”改名問題引發的爭議,台灣“體育署”之前在官網明白解釋“奧會模式”的來龍去脈,台灣在1971年因國際情勢被迫退出聯合國後,奧會與部分運動團體在國際奧會(IOC)和各種國際組織的會籍相繼受到影響,繼而於1981年在瑞士洛桑與國際奧會簽訂協議,台灣奧會經國際奧會核准名稱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中文稱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之後台灣各單項運動協會在國際奧會協助下,遵循這個模式逐一恢復會籍,也就是通稱的“奧會模式”。

另方面,台灣體育界亦高度憂慮“中華奧會”改名為“國家奧會”將對台灣選手參賽造成影響,因此強烈反對修法改為“國家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