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609號
2017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三漢嚴重傷人被捕
2017-06-09
【本報訊】一名男子兩個月前在氹仔一食店,與一名與友人有過節的男子相遇。期間對方聯同數人向他頭部揮拳。司警據報送事主往醫院診治逾月確定傷者頭顱右側壓急性腦硬膜血腫,有性命危險,司警先後拘捕三名涉案男子,並追緝另一名男子下落。
三兇嫌有吸毒或傷人案底
涉嫌嚴重傷人的三名本澳男子,分別姓安,二十五歲,採購員,一三年曾吸毒罪成緩刑,姓阮,二十四歲,娛樂場賬房,有普通傷人,藏毒和吸毒紀錄,姓張,二十六歲,無業,有吸毒和普通傷人紀錄。
案發今年四月九日凌晨五時三十分,一名二十七歲,任職司機的男事主下班後,與女友到氹仔孫逸仙大馬路一間食店用膳時,見食店內一名男子是與事主一名友人曾有過節,他為免麻煩遂與女友離開,但為店內男子發現,聯同數名男子追出向事主頭部揮拳,襲擊致其倒地,期間並不斷毆打事主,事主女友見情況高呼求救,數名兇徒始停手逃離開場。
事主頭部被重擊險喪命
被毆事主至當日早上到司警局報案,被送山頂醫院診治後,醫生給與藥物他回家休養,但吩咐若有不適需盡快回醫院,但他回家休養期間仍經常頭痛,未有再到醫院治理,直至五月八日,事主在家人勸喻下到鏡湖醫院診治,經醫護確認事主頭顱右側壓急性腦膜血腫,有性命危險。並立即替他進行急救手術,撿回性命,至五月十七日出院回家休養。
司警據報交由法醫檢查事主傷勢,確認其頭顱血腫傷患符合拳襲所造成,且有性命危險,司警將案件列作嚴重傷人案。
至六月六日下午五時半,涉案的張姓男子經關閘返澳時為司警拘捕,司警員隨後往阮和張的住所尋找兩疑人,均未能接觸。兩人稍後得知司警尋找,先後於七日上午十一時許到司警局協助調查,三名涉嫌人均否認涉案,但均互指對方涉案,司警將三人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