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務員職程制度細則性通過

2017-05-12

【本報訊】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未來公務員入職試中,除會對學歷作相應要求外還會加入與結合職務相關的能力試,要求入職者具相應能力履行相應職務。

立法會昨召開全體會議,邀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就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公務員職程制度》作回應。

法案對職程制度引入的首階段修改主要包括:把進入高級技術員職程的學歷與其他高等教育制度銜接;規定學歷高於法定要求的投考人可獲任用於較低級別的職程;撤銷以名譽承諾聲明證明工作經驗的規定;對免除開考招聘行政任用合同人員作靈活規定;設立有關行政當局工作人員的甄選和入職的統一管理制度; 對以整體配備方式訂定職位數目的職程,以及無專有晉級規則的特別職程撤銷晉級開考;對無需通過開考晉級的情況撤銷就職手續;把翻譯員職程所需學歷開放至翻譯或語言範疇以外的其他培訓範疇;明確秘書職務可由屬特別職程的人員擔任;調整海上交通控制員,水文員和地形測量員職程的薪俸點;把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配合第一二/二零一五號法律引入的新《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

議員關注到﹕「把進入高級技術員職程的學歷與其他高等教育制度銜接;規定學歷高於法定要求的投考人可獲任用於較低級別的職程」的修改,會否衍生出沒有中學畢業但有學士學位、沒有學士學位但有碩士學位的情況?以及關注學位涵接等問題。

高炳坤指,英國教育制度中,大學為三年制,也沒有所指的中學畢業,只有A LEVEL或O LEVEL考試進入大學。相關修定是適應全球教育制度的不同。典試委員會在評核其學歷時,按其教育機構狀況,以及以高教辦所提供的有問題學府名單表作考慮,只會出現有學士學位,沒有中學畢業的情況。而碩士學位的要求,是必需要其先持有學士學位,所以不會出現有碩士學位沒有學士學位情況,典試委員會也不會接受。

他補充,未來公務員入職試中,除會對學歷作相應要求外還會加入與結合職務相關的能力試,要求入職者具相應能力履行相應職務。

議員鄭安庭、麥瑞權在表決聲明中表示,支持法案有關修改,認為可以簡化進級程序和手續,希望未來第二階段修改中,可以將簡化進級程序擴展至所有職位。

另外,大會昨日在沒有爭議下,細則性通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應邀列席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