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418號
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
新馬路特色瀕失守
2017-04-18
【本報訊】六國飯店立面在沒有行政長官批示下被拆毀,以及其鄰近新建築立面外觀與街道準線圖的要求存在矛盾,有違反《文法遺產保護法》和《都市建築總章程》之嫌。林翊捷擔心,若六國飯店及其鄰近地段這類情況繼續出現,新馬路的特色將會失守。
六國飯店未得特首批示已拆立面
位於新馬路的六國飯店立面已被拆毀。六國飯店是「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法定文物。《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禁止拆除法定文物。若要拆除,行政長官需以批示核准,之前,要聽取文化局具強制性及約束力的意見,並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然而,至今仍未見到相關批示。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林翊捷表示,若政府沒有嚴格執行以上程序而准許業權人拆毀六國飯店的立面,便是很差、很嚴重的情況,有可能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法》。對此,文化局有需要向行政長官和文化遺產委員會交代。
林翊捷表示,文化局可引用法律強制業權人維修法定文物。以六國飯店為例,文化局應該定期檢查,及時要求業權人維修,沒有理由容讓立面出現殘破致必須拆毀的狀況。他提醒,拆卸文物後重新興建,其歷史價值便大打折扣。
去年四月,前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在澳門電台指出,當局重視六國飯店和國際飯店的保育。並特別指出,不久後將修復和活化六國飯店的工程。今年三月,有市民致電澳門電台節目關注六國飯店。對此,文化局才說明,六國飯店立面惡化,將按原樣復原;該局也認同,六國飯店的原樣重建方案。
中國國貨公司舊址新立面似未與相鄰建築一致
另外,工務局在二零一二年發出街道準線圖,涉及六國飯店的地段和相隔一巷 (纜廠巷) 的地段 (A1)。街道準線圖規範,A1 地段 (中國國貨公司舊址) 立面外觀「須與相鄰建築保持一致」。現時,A1 地段已有新的建築,將開辦一間「商務賓館」,但是,其立面外觀看來未符街道準線圖的規範。
林翊捷指出,與 A1 地段相鄰建築的風格屬上世紀二十年代的折衷主義,現有的建築卻是傾向後現代風格,兩者「很難說是一致」。A1 地段的新建築與街道準線圖的要求存在明顯矛盾。
林捷:當局可能已違反行政法規
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建築計劃需符合街道準線圖要求才獲工務局批准動工。對於 A1 地段的建築計劃竟然獲准建成現時的外貌,林翊捷坦言:「令人覺得驚訝。」當局的做法有可能違反行政法規。
二零一四年五月,發展商——新東方集團董事長鍾小健向傳媒介紹 A1 地段的發展計劃。當時,他提及,除工務局外,建築計劃尚要經過文化局審批。去年,鍾小健獲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為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他也是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會長和澳區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