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331號
2017年03月31日
星期五
衛生局關注『催乳師』
2017-03-31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覆直選議員黃潔貞的口頭質詢時指出,根據現行第 84/90/M 號法令,私人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註冊人員類別中並沒有「催乳師」一項。衛生局一直關注社會上出現自稱「催乳師」的人士及相關的培訓課程,有關課程並沒有統一規範及認受性。然而,相關人士如施行針灸、注射等入侵性操作,則屬醫療行為,倘衛生局收到懷疑非法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投訴時,將隨即開展調查及跟進,並依法作出處罰。
他指出,醫護人員均具有醫學背景,並掌握哺乳知識及護理技巧,能為市民提供專業適切的母乳餵哺指導和協助,因此如遇到餵哺母乳或乳腺問題時,應諮詢專業的醫護人員,而非坊間的「催乳師」。並表示,為加強醫護人員的專業培訓,衛生局持續邀請相關範疇的專家來澳授課,同時又派員到鄰近地區進行考察學習及參與醫學研討會,不斷提升醫護人員的母乳餵哺知識及專業水平。
另外,為配合世衛《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特區政府一律禁止六個月或以下的嬰兒奶粉廣告在澳門境內宣傳推廣。其他嬰幼兒奶粉廣告則受到第 7/89/M 號法律所規範,須經衛生局預先許可才能發佈。二零一六年,衛生局共收到二百三十份嬰幼兒奶粉廣告申請,其中約四成,即八十六份不符合相關的規定。
衛生局也透過恆常監測機制審查本澳媒體刊登及發佈的廣告,定期對本澳藥房、私人診所、其他商號、會展場地等進行廣告範疇的巡查,打擊違法廣告,並依法作出處理。特區政府將綜合考慮本澳的實際情況,研究進一步收緊嬰幼兒奶粉廣告的發佈限制,如有需要將考慮進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