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小巨蛋演唱會震動問題 柯文哲:罰金提高3倍

2017-03-16

【香港中通社3月15日電】臺北消息:臺北市長柯文哲15日主持松山區裡長座談會,小巨蛋所在的中華裡裡長游吉興抱怨,小巨蛋內歌手演出跳舞常造成附近住家震動,柯文哲在會中裁示,將罰金提高到最高可罰3倍,也就是30萬元(新台幣,下同)。

台灣多位歌手因在小巨蛋內開演唱會時,與觀眾一起邊唱邊跳導致場館震動。據小巨蛋租用管理要點規定,如場館內聲量超過63分貝,且經鄰近社區住戶反映建築物有共振情形者,得不經勸導逕行處以懲罰性違約金10萬元。

游吉興抱怨,場館內只要全場站起來隨節奏搖擺就會震動,而管理要點字句均為「得」開罰,業者根本不怕,要求把「得」改成「應」。

柯文哲裁示,直接將違約罰金提高到最高可罰3倍,也就是30萬元;另外,小巨蛋租用管理要點中的「得」或「可」等字眼,也改為「應」;以後歌手到小巨蛋開唱必須寫保證書才通過審查,一旦違規就中止合約。

臺北市發言人劉奕霆表示,市長確實答應裡長所提的要求,且小巨蛋防震工程也即將動工。文化局表示,未來臺北捷運公司將記錄執行狀況,提交文化局委員會討論,視情節輕重,評估停止演出者、申請者之後申請場地權利2年至3年。

小巨蛋中心副主任葉嘉文表示,會依照市府政策研議辦理,小巨蛋租用管理要點近期將會修正完畢並對外公告。

此前,有演藝界人士遭罰款後表達不滿,認為政府的職責應該是改善場館,而不是規範表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