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會倡重建比例降九成至八成不等

2017-03-16

【本報訊】就備受關注的重建業權門檻,都市更新委員會提出,樓齡三十年以上至四十年以下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降為九成,而四十年以上的進一步降至八成半,另涉重大公益或危樓拆卸則為八成半或八成。

都更會昨舉行會議,繼續由成功脫掉交諮會和城規會主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主持。原定預計不用一小時的高層閉門會議,因增加議程而開約兩小時。會後三小組代表見傳媒總結會議。

第三專責小組副協調員余健楚表示,經研究後他們初步擬出的建議是:樓齡三十年以上至四十年以下的樓宇重建的業權比例由百分百降為九成,而四十年以上的進一步降至八成半,另涉重大公益或危樓拆卸則為八成半或八成。

余健楚指,委員都認同在重建業權門檻需要有「少少突破」,有所降低會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好的開始,而不管是甚麼比例都值得斟酌、都有人反對和贊成,難有全面的共識,相信最終還是要「行政主導」,由行政當局決定方案。

研立特別法解決抵觸基本法

至於抵觸《基本法》保障私有財產的問題,余健楚稱,法務局方面稱可透過訂立一項新的法律,即特別法去解決有關問題,具體情況由他們去研究,都更會只是提出有關的比例意見。

第一小組副協調員謝思訓說,已將暫住房計劃的建議優化成暫住計劃,加入可以選擇金錢補償,因本澳土地資源緊缺,不易找地建暫住房,此舉可令都更不會因此而被拖慢進度。

政府已有重建免雙重徵稅計劃

另政府已就未來重建產生的雙重徵稅有圓滿的免稅計劃去處理,而小組建議將來可由政府或銀行向重建業主提供低息貸款以鼓勵參與。

第二專責小組副協調員黃承發說,未來會邀政府其他的全資公司到來分享經驗,又會出外考察,探討都更公司成立目的、董事局成員規範、資金來源佔比、透明性和執行性等。對工廈活化議題則會尋求一些在法律和消防安全上阻力較少、較易處理解決的行業訂出規範,讓其能合法合理進入工廈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