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違規聘用大量工作人員自把自為

2017-03-11

【香港中通社澳門3月10日電】澳門廉政公署10日公佈《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指文化局近年違反有關開考及中央招聘的法律規定,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其中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方式不嚴謹、涉嫌違反回避制度等問題尤為突出。

廉政公署在調查處理有關文化局的舉報和投訴的過程中發現,近年該局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違法聘用大量工作人員。廉政專員於2016年4月作出批示,前後歷時將近一年時間對文化局聘請工作人員的情況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在調查中發現,文化局不僅一直沿用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工作人員的做法,而且在2014年以該種方式聘請的工作人員人數大幅增加至112人,接近該局工作人員總數的六分之一。即使在廉政公署就此事展開調查的2016年,以該種方式聘請的工作人員仍有94人。

文化局聘請取得勞務人員的理由不外乎“工作多、人手少、招聘慢”,大部分附屬單位都有以這種方式進行招聘,而且將聘請人員的流程圖及文件樣板上載至局方的內聯網,甚至取得勞務人員的出勤、年假都以專用表格記錄和申請,這種做法已經是普遍化、系統化、格式化。

廉政公署強調,公共部門在工作上積極進取、有所作為的精神值得肯定,但是施政不能不計成本,必須“量入為出”、審慎理財;在追求部門工作成效的同時,不能無視特區政府的整體人員聘用規劃,不能部門利益為先、“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否則,特區公務人員的數量和公共財政的開支都將面臨失控的危險。

文化局對廉政公署的報告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分析了報告內容表示必定遵從廉政公署的建議,盡快採取措施,以符合法律要求的規定,實時改進報告中所提及的不當之處。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也隨即作出指示,要求文化局於30日內提交詳細報告,說明已執行或計劃執行的糾正措施,以遵從廉政公署的建議,以及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聘,避免重蹈覆轍。

譚俊榮嚴申,公共部門招聘人員必須恪守合法、公正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則,社會文化司轄下所有部門應以廉署報告的內容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