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213號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超明怒斥檢院“冇人性”後道歉
2016-12-13
【香港中通社澳門12月12日電】(記者 肖龍)澳門前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被控1500多項濫用職權或巨額詐騙罪,12日在澳門終審法院繼續審理。
早上庭審正式開始,進入竹灣招待所的案情部分。起訴書指何超明涉嫌利用職權,以設立招待所為名,指使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至少於2000年起租用竹灣豪園,實質自用。由於租金超越規定,把招待所分為兩部分租用,每月合共4.6萬元(澳門元,下同),案件可以追溯至2006年的租金合共508萬元。何超明被控觸犯9項相當巨額詐騙或9項濫用職權罪。
控訴書還指出,招待所內有桑拿、露天魚池,存放了何超明的私人物品,如嬰兒床、家人相簿等,澳門廉政公署亦曾在何超明已故父親家中找到招待所的鑰匙。
何超明否認相關控罪,他稱因回歸初期澳門治安不靖,加上需要展開對外交流,需要有一個寧靜和保密的地方。
他指出,多年來一直將竹灣豪園作為公務招待之用;還曾在招待所與內部保安人員見面;在2008、2009年,他也曾在此會見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聽取他們對檢察院的意見。
至於招待所地點,何超明稱不是他選擇,他沒有專門研究租金,個人亦沒有財務專業技能。
而何超明在被羈押期間接到檢察院通知,要求他清理在竹灣豪園的私人物品,否則就會全部丟棄。他怒斥“做法冇人性”,因放置的是先人遺物,不可胡亂丟棄。但他很快就收回“冇人性”的言論,并說了多次“對唔住”。之後何超明表示身體不適,庭審一度暫停。
起訴續稱,何超明還涉嫌夥同兄長何超信和妹夫李君本,以及麥炎泰、黃國威,以及他們的伴侶、親屬組成犯罪集團,開設10間公司,以狡詐手段,專門承接檢察院工程、服務和供應品;又聘請了他們多名家屬在檢察院內擔任不同職位,方便交流。
何超明辯稱,與麥炎泰和黃國威只是普通朋友,沒建議他們開設公司,也不清楚他們向政府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