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201號
2016年12月01日
星期四
十一歲兒子忍無可忍報警 男子疑妻不忠長期施虐
2016-12-01
【本報訊】一名男子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及賣淫,經常藉家庭瑣碎事辱罵妻子及以木棍敲打妻子頭部。長女日前不忍父親暴力行為著十一歲弟弟報案。司警據報調查後以家暴法拘捕涉案男子。
涉家暴法被捕男子姓劉,五十九歲,娛樂場司機,受害女事主為劉之妻子,四十二歲。教師助理。二人均持本澳証件。
劉與女事主於0三年於內地結婚,現時育有一女和兩名兒子,十四歲至七歲,於0四年中,女事主取得探親証件與子女來澳與劉居住,因當時女事主未取得澳門証件不可工作,故由劉負責生活開支。女事主曾因身體不適拒絕與丈夫發生性行為,劉便認定妻子有外遇,故一直向妻子有侮辱責罵情況,又經常在她親友前誣蔑她。但妻子一直啞忍。
於0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七時,劉於家中見細仔正玩耍,認為他頑皮及由於妻子管不力,遂以衣架責細仔,又以拳頭及衣架襲擊妻子。當時女事主因為傷沒大礙及又顧及子女生活,未有報警追究。
至今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劉放工返家走到露台時,向妻子呼叫離開,但當時女事主未有在意何事,劉隨即將手上一樽一點五公升的樽裝水襲向妻子,又隨手拿起一柄玩具木劍的實木劍套敲打妻子額部。情況驚動房中的長女,她見情況即上前阻止,並著十一歲弟弟報警。
警員據報到場勸喻糾爭後,知會司警員到場跟進,劉向司警員承認曾與妻子有拉扯動作,但否認毆打妻子,又稱一直懷疑妻子有外遇及從事賣淫工作,故令他對妻子不滿及作侮辱行為。司警員替女事主作傷勢檢確定後,以家暴法將劉拘捕移送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