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122號
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
2016-11-22
【特區公報】昨日出版的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39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並自公佈翌日(2016年11月22日)起生效。現簡介有關內容。
標的。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下稱“策導小組”),旨在統籌、協調和促進澳門特區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政策目標的落實,致力推行相關計劃及措施,以更好地協助澳門特區的殘疾人士康復和融入社會。
策導小組職責。包括:1)統籌和推動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各項短、中、長期政策和措施;2)透過跨部門的協作,確保有效執行相關政策與措施;3)按各項規劃的推行時間定期進行階段性的評估工作;4)因應澳門特區殘疾人士及其家庭的需要,以及社會情況的發展,提出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調整及優化方案,並在有關的基礎上制訂下一階段的十年規劃;5)促進澳門特區康復服務團體或機構、民間組織以及其他私人實體支持及參與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推行;6)跟進及評估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工作進度,並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跟進報告。
策導小組的組成及職權。成員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並由其擔任組長;社會工作局局長,並由其擔任副組長,其他還有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法務局局長或副局長等成員共十五位。小組組長的職權負責召集和主持策導小組的會議,並訂定會議議程;邀請其他公共實體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列席策導小組會議等。策導小組可按需要設立專責小組,負責就具體議題進行探討和研究。另外,策導小組下設執行小組,由策導小組成員或其所屬實體的主管人員組成,負責根據策導小組的決議,協調具體的工作計劃,並開展跨部門的合作項目。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