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107號
2016年11月07日
星期一
社工局現正處理三十宗 懷疑家暴個案
2016-11-07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指揮部輔助室警司蔣少鑫昨午在「澳門論壇」指出,從十月五日至十月三十一日,錄得四宗家暴案件。有三宗已向外發佈,另一宗仍在調查中。他認為,遇到家庭糾紛、家庭暴力要報案的意識,市民是有所提升的。婦聯勵苑主任何歡顏覺得,現雖錄得四宗家暴案件,但都不能反映現實的全部。她也認同,《家庭暴力防治法》生效,市民求助的意欲有所提高。
多個因素才可判定家暴
「澳門論壇」節目主持人提出,輕微的拍打 (如打手掌) 是否家暴?「可能有父母不能自我控制,打了小朋友。這是我們不鼓勵的。但是在某些狀況下,我們立即認為該父母是家暴,其實都是比較武斷。我們要看打小朋友的背後有何動機?是有意或無意?」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吳慶文表示,要從身體狀況、情緒反應、環境等因素來判定一個個案是否家暴。
警方是最後介入手段
治安警察局指揮部輔助室警司蔣少鑫也表示,警方也不會輕易判定個案屬於家暴。他指出,在法律概念方面,警方是最後的介入手段。在發現家庭糾紛時,就算不需要判定個案是否屬於刑事罪行,都會通報社工局。若個案繼續惡化,社工可通知警方即時支援。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吳慶文指出,現正處理約三十個懷疑家暴的個案。
家庭關係緊張‧子女心靈受創
防止虐待兒童會護兒中心主任李文靜稱:「我們不鼓勵家長體罰。其實,有很多方法正面管教小朋友。體罰,影響小朋友的心理和生理,也教導小朋友日後用暴力解決問題。」她指出,該中心不只教導父母體罰以外的管教方法,也會跟進家長的情緒控制,並輔導小朋友。她提醒,就算只是目睹家暴,小朋友也會受到影響,因為,家庭關係緊張,也會令子女的心靈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