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安全城市構建網絡安全

2016-09-09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列出,政府要「提升危機處理水平,建設安全城市」。城市安全建設重點工作有六大項,第二大項是「構建網絡安全」。政府將持續檢討、修改及訂立網絡安全相關法規,不斷完善網絡安全的軟硬件設施。加強與相關區域的交流與合作,提高本地網絡安全素質。

政府也會建設「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這是建設安全城市系統的主要組成部份。文本稱:「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未來五年分四階段在全澳不同地點依法安裝共一千六百二十支鏡頭,首階段裝設的二百一十九支鏡頭及系統控制中心於二零一六年投入使用。」

文本亦提出,當局將加強旅遊景點及公共場所的安全維護工作,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動態的監測和評估,研究利用電子設備監控人流並採取相應措施,嚴控因人群大量聚集可能產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