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龍地不宜建公屋 胡祖杰:公開競投可多筆收入發展公屋配套

2016-07-04

【本報訊】政府收回位於氹仔偉龍馬路 (機場對面) 的、涉及歐文龍案的土地,並聲稱優先考慮興建公屋。有意見認為,該地段鄰近國際機場及垃圾焚化中心,當局應進行環境評估才作決定。而且,公屋群應具備相應的設施,否則,很易成為「石排灣翻版」。

在昨早的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第一節中,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祖杰表示,公眾需要思考偉龍馬路的土地是否適宜興建住宅。因為,那裡的居民將面對十多小時有飛機升降的機場,周邊又有很多物流設施、焚化爐等基建項目,將來的第四條跨海通道出入口也設於該區,交通負荷相當大。

但是,到了「澳門論壇」的第四節,胡祖杰提出,政府可否公開競投偉龍馬路的土地,從而得到多一筆收入,將來用於發展公共房屋的配套。不過,他又補充,在交通等設施較成熟的地段,應馬上興建公共房屋。胡祖杰相信,將來的都市更新,有可能如同香港出現公營、私營一同發展一個地段。

離島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阮若華坦言,以往,基於一些社會、政治需求,石排灣公屋群是「先起樓,後規劃」,出現設施不足的情況。政府將會陸續收回閒置土地,真的要慎重考慮土地用途,否則,將來會出現很多矛盾。對於政府計劃在體育路的地段 (氹仔奧林匹克體育中心中間) 興建公屋,他認為,該地段應用於體育或青少年活動。

有意見認為,不宜在條件不足的地段興建公屋,直選議員施家倫則說:「內地很多很荒涼的地方,政府有決心的話,都可以打造成一個城市。」他又提出,政府處理閒置土地時,需要經歷很長時間的訴訟,不應如現在「停滯」等待結果。反應「兩條腿走路」,在訴訟期間展開關於土地的規劃。

高岸峰指湖畔公屋好例子

「澳門有哪一地方不缺公共設施呢?有哪一地方一定完全符合所有條件興建公屋?我相信很難。」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表示,不要時常考慮興建公屋後令社區的負擔增加。反應思考,公屋的落成如何令社區有所提升。他認為,湖畔公屋群令社區增多了交通設施和生活空間,這是一個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