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628號
2016年06月28日
星期二
發千五勸告 六宗移司法機關 第二階段持續進修計劃違規個案飆
2016-06-28
【本報訊】踏入第二個三年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不規則情況似乎有增無減!教青局昨公布,計劃至今已六宗個案移交檢察院等司法機關,較上次同期三宗翻一番,主要是學員偽冒上課簽到或機構偽冒出席記錄來詐騙公帑。
教青局延續教育處處長江毅表示,第二階段持續進修計劃由一三年實施至今,局方就不規則情況共發出一千五百多個口頭勸告、三百多個書面警告,當中有八宗個案開立行政調查卷宗,有六宗更移送檢察院及其他司法機關跟進。
翻查一三年五月底當局公布首階相關數字,分別是六百一十個口頭勸告、七十六個書面警告、十六宗行政違規調查、三宗轉介司法機關,對比除行政調查減少一半外,其餘都有一倍增加,即口頭勸告增一點四五倍、書面增近三倍,而移交司法機關也有一倍。
對於六宗移交司法機關的個案,江毅直言不便具體披露細節,但可以說的是相關個案主要涉兩類,一是有學員偽冒上課,即偽冒簽署,另一類則是開辦機構偽造出席表,或與個別學員串通等,兩者皆是詐騙公帑。
涉騙機構再申請被拒上訴失敗
江毅又提到日前一宗涉及計劃的中級法院判決,指一涉嫌騙取首階段計劃資助的機構於第二階段再向教局提出申請,局方基於機構涉詐騙、誠信問題等理由決定拒絕對方加入,故其向法院上訴,而法院判局方獲勝,因決定是基於謹慎使用公帑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