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見關注家暴立法團體

2016-03-23

【本報訊】昨早,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會見十四個關注家暴立法的團體和組織。之後,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的何穎賢會見傳媒。(見圖)

著重「同一屋簷下」似未保障更多人

何穎賢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法案中的定義著重「同一屋簷下」生活的人,例如:血緣關係。但是,不包括一些親密關係,例如:每星期同住一晚的男女朋友、分手的情侶。然而,葡國的相關法律也保護不是同住的親密關係,以及同性伴侶。她表示,希望法案的定義可以進一步擴闊,令更多人受到保障。

法案建議設立「家暴個案中央登記系統」,但是,這個中央機制沒有加入通報受到家暴的同性伴侶。何穎賢表示,有需要把同性伴侶納入通報機制內,這是基於人權和國際法。

關於協作機制方面,何穎賢表示,協作會議需要衡常進行。他們希望,民間聯席團體可以加入相關機制,因為,聯席內有家暴受害人、同志、前線服務人員、學者等。另外,法案建議,三年後需提出法律的審視報告,何穎賢認為,不應只由政府撰寫,也讓民間聯席團體參與。

何穎賢指出,很多個案涉及施暴者是投資移民或公屋持有人,受害人因擔心失去居澳權或居所而忍受暴力,沒有舉報,甚至不敢離婚等。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指出,法案沒有處理這類問題,社工局往後會跟進。委員會已要求政府提供該類個案的資料數據,訂定未來處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