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319號
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被誘高價兌換人民幣 卅一人被騙近七百萬元
2016-03-19
【本報訊】三名男女涉嫌以高於市價兌換人民幣利誘,騙取三十一名人士共六百九十二萬港元。司警日前以共同犯罪方式加重詐騙罪拘捕三名涉案人,追查被騙款項下落。
司警拘三男女
涉案三名男女,分別為姓陳女子,二十五歲,姓歐男子,二十六歲,二人為夫妻關係,另一名男子姓黃,二十四歲,三人均為澳門人,無業。
案發於去年七月,陳、歐二人以高於市價的港元兌換人民幣方式,利誘一名男子以港幣兌換人民幣,然後再將人民幣兌回港幣,從中賺取八至十個百分比差價。當男事主成功賺取利潤後,再介紹了共三十名親友向陳,歐兌換金錢,議訂各人支付金錢給陳歐後,需待二星期時間,始能以一星期內分二次向男事主發放兌換百分之二十二點二二的差價金錢,再由事主交還給各親友,事主連同三十名親友於八月開始,將合共六百九十二萬港元交給陳歐二人。
至十一月七日原于應發放差額利潤日期,男事主未能收取款項,追問下,陳歐聲稱由於兌換活動涉及洗黑錢活動,他們的款項已於內地被警方扣押,並帶同一名聲稱為內地莊家的黃姓男子見事主及一名支付了一百五十萬元的親友,黃堅稱款項被扣押,需待日後取回始能交還金錢。此後,陳、歐二人不斷以同一理由拖延交還本金及利潤。
男事主於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向司警局舉報,司警員調查後,於三月十七日到下環街涉案人住所拘捕三人,搜出小量現金和一隻價值十四萬元手錶。陳女否認涉案,而歐供認上述兌換活動,但款項全在妻子手上,而黃否認假扮庄家,亦否認與陳、歐二人合作從事兌換外幣活動,司警仍追查款項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