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定首部慈善法

2016-03-17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 郭金超)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6日舉行全體會議,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作為中國第一部慈善法,該法將於2016年9月1日起實行,開啟中國依法治“善”時代。

該法分為12章、112條,對慈善活動進行明確界定,同時在規範慈善組織設立運營、慈善財產來源和使用、開展慈善服務、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等方面作出規定。

依據該法,慈善組織是指依法成立、符合該法規定,以面向社會公眾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的非盈利性組織。慈善組織可採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

在慈善組織的行為準則和內部治理方面,該法規定,慈善組織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會計監督制度,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