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227號
2016年02月27日
星期六
觀音開庫七廟禁化寶
2016-02-27
【本報訊】文化局聯同消防局和治安警察局昨日公佈,政府與多個管理團體取得共識,在觀音開庫期間 (三月三日晚上十一時至四日全日,即農曆正月廿六日),全澳七所供奉觀音的廟宇將暫時停用化寶爐設施,不作明火化寶。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稱:「最擔心是火升得很高,溫度又高。火又會燃燒二十多個小時。亦有火屑,以及帶著火的衣寶升上天。其實,近年我們都收到附近居民投訴空氣很混濁,甚至覺得很危險。」他表示,今次安排,與媽閣廟年初三火警前未必有直接關係。
吳衛鳴表示,台灣、香港,甚至內地,很多廟宇已不化寶。澳門是一個很現代的城市,市民的素養也很好,相信善信明白,不明火的安排對整個社會、文物、附件居民的生命財產是有好處的,並會配合。
釋良悟:善信真要化寶可交工作人員翌日代化
普濟禪院住持釋良悟稱:「善信,如果你們需要燒寶等。到時交給我們的廟祝,或者到燒寶的地方交給我們的工作人員。我們在翌日早課祈福後,便會拿去焚化。」他也建議,把大量化寶、金銀等開支轉為善款,捐給社會上有需要的慈善團體,作為功德,這會更實際。
開庫期間消防車駐廟
觀音開庫期間,消防局會派駐在寺廟消防車和消防員。治安警察局也在現場加強警力。一旦出現擠迫的情況,便會採取人潮管制措施,維持公共秩序,也可能限制進入寺廟的人數,避免釀成意外。
媽閣廟火後修復費廟方負責
另外,吳衛鳴表示,已把媽閣廟火警、盧家大屋因旁邊拆卸工程塌牆而受到破壞兩個事件,報告國家文物局。並清理了盧家大屋較危險的結構、石塊等,媽閣廟的基本清理工作也已完成。關於媽閣廟的修復,文化局只會提供技術支援,修復費用由廟方負責,政府不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