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一號業主現身論壇

2016-02-22

【本報訊】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昨早的議題是文物保護。被拆三分之一的近百年建築「渡船街一號」將有可能列入「文物清單」。該樓宇的其中一名業主劉秋林到場,在台下獲安排於嘉賓發言時段再與官員對質。他提出的其中一個問題:政府購買了「草堆街八十號」,為何不與「渡船街一號」的業主商討?

政府可買草堆街八十號‧渡船街一號為何不商討?

劉秋林不諱言,政府近年的施政是「官迫民怨」,涉及的法律包括《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等。他又認為,就算對「渡船街一號」展開民意調查,其結果與愛都酒店的一樣,都是符合政府的意向。既然這樣,不需假諮詢來欺騙市民大眾。

對於文化局沒有諮詢愛都酒店應否列入「文物清單」,應邀出席論壇的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鄭國強表示遺憾。他懷疑,政府將因某些人的意願而拆卸愛都酒店,成為屠夫後又不用負上責任。政府現在分明是基於某些人的意願,調動各方面的「機器」來表態支持拆卸愛都酒店。

對於「渡船街一號」單幢建築的保育個案,土木及結構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提出,本澳應先有總體規劃,列出保留那些地區,進而保育整群建築。「澳門經濟不發展,怎樣保育樓宇都是無用的。現時的樓宇在五十年後是否又要保育呢?」胡祖杰希望,本澳的保護文物應與經濟、市民日常生活掛鉤。

鄭國強則不點名回應:「大家試設想:沒有大三巴牌坊,會否每日有十萬人那個區流動?若沒有那些人,我們的商機何來?同一經驗,能否在其他區好好發展?」他指出,有說文化保護是第二「國策」。現在可以看清楚,澳門不僅僅依靠博彩業,文物保護應是澳門的重要「區策」。

文物是城市可持續發展重要元素

文化局文化遺產產廳廳長梁惠敏表示,法律和政策是以整體的利益、市民大眾的利益為大前提,《文化遺產保護法》也會保障私人的利益。由於「渡船街一號」的去向存在爭議,正正需要透過法定的文物評定程序來解決。她指出,文物也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元素,其魅力可令澳門有別其他城市。

另外,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將在二月廿五日結束,相關網址:http://www.macauheritage.net/Survey/cbi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