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法案兩年內或可出台

2016-02-03

【本報訊】昨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間選議員李靜儀關於器官移植的口頭質詢後,李靜儀坦言:「回歸之後十多年來政府的答案,與你今日的沒有差別。一直表示爭議很大、很多問題等。」

譚俊榮則回應:「其實,在去年開始,有很大的進步。你可以留意到,我們去年召開了兩次重大的會議,之前是沒有召開過的。是去年開始,我要求衛生局的同事馬上要做一些工作……」他聲稱,關於「腦死亡」法律條文仍存在技術問題,會更快完成草擬並呈交行政長官。又揚言:「我們很有信心,在未來一、兩年內,所有工作都會做好。」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關於自屍體摘取器官,必須就「腦死亡」作出嚴謹規範。就算是親人之間的器官移植,同樣要有詳細的程序去確認雙方的身份,以避免出現器官買賣的情況。他指出,在技術方面,最快可進行的腎臟移植。但是,始終要完成相關的立法工作才能在本澳進行器官移植的手術。在傳媒多番追問下,他坦言:「一、兩年出法案,這是司長說的。我們則已有這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