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119號
2016年01月19日
星期二
放生閒置地規劃條件圖草案正諮詢
2016-01-19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昨起就新一批共十一份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展開為期十五日的公示收集意見(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當中包括一幅去年獲「正式放生」、位於英皇酒店側的地段,以及三幅於一一年已決定、去年才公布未發展不可歸責承批人的地段。
放生後申規劃圖發展?
根據工務局公布草案內容,位於鄰近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之土地(即英皇酒店側的地段),是南灣湖A區填海地,為租貨批地,面積達四千一百六十九平方米,屬於文物保護區。地段早前獲政府以建有地基為由「放生」,不視為未發展閒置而收回。
規劃條件方面,草案建議按當年土地批給合同(91/SATOP/94),該地段用途為「商業、寫字樓、停車場」,及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九點一倍。另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九十三米。最大許可覆蓋率建議為百分之四十五,且現時該地段地盤圍牆以外的地面空間續維持作公共道路用途,不屬建築範圍。與一旁的英皇地段比較,樓高上限多八點三米(約三層),但覆蓋率和地積比則較少。
屬不可歸責承批人的三幅閒置地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位於鄰近高美士街之土地-新口岸填海區6街區的C、D及E地段合供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其處金蓮花廣場和蘭桂坊酒店之間,土地面積合為三千八百七十六平方米的批租地。屬去年政府公布於一一年已決定基於不可歸責承批人之原因,不被納入未按時發展之六十五幅土地個案的三個(148/SATOP/94、149/SATOP/94、150/SATOP/94)。
草案建議土地用途根據土地批給合同為「非工業」,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參照文化局意見訂為六十米,不過其位處東望洋周邊限高區內,所處區域(與漁人碼頭同區)許可之最大建築物海拔為九十米。而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最大許可覆蓋率則以此按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即為十二點二倍和百分之六十。
是次公示還有第二次公示的李寶椿街250-358號,台山中街253-353號及鄰近台山中街之土地(B及C地塊),即現時化地瑪、聖若瑟學校的地段。新草案一如上次司長羅立文會議所做的決定,只調整聖若瑟地段最大許可覆蓋率由百分之八十降至七十,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路環黑沙有地做「警察設施」
其他收集意見中有一幅為位於鄰近路環黑沙馬路之土地。其屬國有土地,涉及三千六百六十五平方米,用途為「警察設施」,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不限制地積比和覆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