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109號
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葡京沙圈案開審 首三被告保持緘默
2016-01-09
【本報訊】葡京酒店高層涉嫌操控賣淫案,昨在初級法院開審,六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出庭,分別被控觸犯「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以及「操控賣淫罪」。已被覊押一年的首被告何猷倫,以及第二(女)和第三被告均保持緘默,不回應控訴書內容。主審法官李宏信表示,案件控訴書內容較多,亦將有大量證人作供,相信庭審需時數星期甚至數月。
法官不批閉門審訊
何猷倫代表律師華年達在一開審時向合議庭申請閉門審訊,認為案件由於傳媒已廣泛報道,令公眾對案中被告有一定看法,影響無罪推斷原則。案件亦涉及一些女士,雖然賣淫在澳不違法,但不為人所接受,故要求閉門聆訊,保障被告和證人的尊嚴。助理檢察長郭少萍對此表示反對,她指出,市民大眾有知情權,刑事訴訟亦有公開原則,正因案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所以更應公開審訊彰顯公義。合議庭最後駁回,指法律規定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才會閉門審訊,今次案件不具備條件。
沙圈女安排入住五、六樓
案中第四被告保安部經理庭上表示,於被捕前不久才通過面試入職。他稱,在酒店商場徘徊的女子是由次被告的副經理安排入住酒店五、六樓共一百二十個房間。他亦曾收過上司第三被告的指示,要求在警方掃場時,保安員通知徘徊的女子留在房間停止到「沙圈」搵客。助理檢察長郭少萍指,上述行為等於向賣淫女性提供保護。被告回應指:「沙圈運作已有很多年歷史,自己只是打份工,服從上司命令,自問無能力改變情況」。又稱曾猜測這些是賣淫女子,但沒聽過及見過。
助理副經理作供以為沙圈合法營運
第五被告酒店助理副經理(女)表示,在商場徘徊的女子是以英文字編號分類,只有首被告行政董事何猷倫、次被告副經理及第三被告總經理才有權限修改,她也不知道分類作用。她又稱,被拘捕時只上班八天,仍處於試用期,只在前台觀察和學習,沒有實際操作。她稱,首三被告會在特別櫃台安排這些女子入住客房,估計這些女子均是賣淫,又稱是次被告副經理介紹她入職葡京酒店,自己與次被告之前都曾在葡京從事賣淫活動,一直相安無事,故以為「葡京沙圈」是合法營運。她在工作中按指示禁止在商場徘徊的女子不要騷擾客人,又稱只是服從上司命令,「領導叫我做什麼便做什麼。」
案件將於本月十五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