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2016-01-08

電台有節目﹕討論性騷擾,濠江法寬鬆,優待「鹹濕公」,女議員認為,法例應收緊,警惕「鹹濕人」!

濠江現法例,所謂性騷擾,要「鹹」到埋身,皮肉有接觸,方算「咸親人」,至於「鹹濕眼」,猥瑣色狼相,動作不文樣,未算犯刑綱。如此寬鬆法,助色狼猖狂。

一些辦公室,張貼鹹濕相,女職員上班,難堪色情相,附近之同事,或上司「波士」,淫觀結結笑,助長意淫思,雖未到動手,意淫之騷擾,已令女職員,顏面感難堪。心理受威脅,與身體接觸,受辱之程度,實無分彼此。身體受創傷,可恢復原狀,心理受創傷,終生受影響。

另外一方面,孔夫子有言,食、色、性,延展也。若有「鹹」同事,飽暖無所思,容易思淫慾,腦袋常想色,常見色情相,色念腦上衝,容易發沖動,進一步性侵,則易生罪案。飽暖生淫慾,慾旺催手足,惟發性罪案,實為三步曲。

故此,預防性罪案,從源頭防起,除防「鹹豬手」,更防鹹濕相,儘管宣意淫,淫思也須禁,不應已「亡羊」,方才來「補牢」!防微應杜漸,效果才顯見。

大議員潔貞,仗義來執言,電台高發聲,性騷擾法律,應該要收緊,過去此類法,已太過寬鬆,甚至於非禮,也告不成罪。過去為葡朝,民風道德觀,和中華不同,法律靠葡化,不適合中華,如今朝已改,澳大多居民,皆為漢文化,知書又識禮,禮、耻尺升也。不同之文化,不同風習慣,道德標各異,法律亦異差。

澳如今回歸,居民多中華,管理之法律,標準應漢化,西洋之豪放,「老鄉」「唔啱牙」,應調合習俗,方適合大家!

‧阿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