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批選舉總結報告內容 偏頗誤導

2016-01-05

【本報訊】早前,政府公佈二零一三年立法會選舉及二零一四年行政長官選舉活動的總結報告。新澳門學社對報告內容的偏頗、誤導、低調帶過不公平選舉,感到非常遺憾。

回顧二零一三年,立法會選舉活動在八月三十一日展開。當年三月,社團「澳門良心」在濠江學校外派發「公平選舉」的傳單。傳單指出,市民可舉報以下有違公平選舉的現象:被校方要求投票給指定候選人,被校方安排參加指定候選人的宣傳活動,甚至,被通知可因選舉而獲得利益。

派發『公平選舉』傳單視作集會不公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也在報告內提及「關於濫用學校資源偏幫特定候選人的街頭抗議行為」。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周庭希表示,選管會似嚴重扭曲了社團「澳門良心」派發「公平選舉」的傳單。因為,傳單派發不能被視為集會,而且,在過程中,「澳門良心」全無宣傳打算參選的人或其政綱。

周庭希指出,本澳私立學校的開支幾乎全由政府負擔,選委會把重點放在其所謂的「以指責他人並爭取曝光率的涉嫌偷步宣傳行為」,而非澳門多所私立學校在競選宣傳期間只讓個別參選組別入校宣傳等違法宣傳活動的事實。

對『蛇齋餅粽』只約談說服

新澳門學社也指出,對於有博企在員工休息範圍貼有個別組別的大型海報與擺放宣傳紀念品,選委會隻字不提。對於使用社團活動的違法宣傳行為,例如派津貼、印有候選人相片禮品包、安排旅行、提供餐飲等活動,選委會在報告指出,只會約談「說服勸諭」。

周庭希認為,上述情況顯示,立法會選管會無心確保選舉公平進行,無視或低調處理既得利益集團的高調違規宣傳行為,相反,對於促進公平選舉的宣傳活動加以壓抑、扭曲及批評。

關於行政長官選舉,新澳門學社指出,唯一候選人崔世安在選舉前,以行政長官名義,宣佈在新城 A 區增建公屋。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密集式公屋政策,與崔世安自身的「選舉政綱」重點內容是互相呼應。學社認為,上述情況不只是偷步,而且涉濫用公共資源做「選舉政綱」宣傳。然而,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似視而不見,並在報告內隻字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