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維生指數元旦起調升

2015-12-31

【特訊】社會工作局提醒市民,最低維生指數自2016年1月1日起調升。其中,一人家庭之援助金額將調升至澳門幣4050元。

社會工作局向貧困個人或家庭發放援助金時,其申請資格和發放金額會以最低維生指數作為計算標準。此外,與最低維生指數相關的援助項目亦會相應調整。社會工作局期望透過各項援助項目,對生活陷於困境以及因社會變遷而處於適應困難的個人和家庭給予關懷和支援,從而提升其自我價值,積極參與社會,發揮助人自助的精神。

如欲查詢詳情,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或致電社會工作局查詢專線2836 7878,亦可親臨社會工作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第四季度工作收入補貼於一月四日開始接受申請

△2015年第四季工作收入補貼將於1月4日至2月1日接受申請,凡年滿四十歲、受僱於他人且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僱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須於2014年12月31日或以前作出及取得),只要每月工作不少於152小時,或從事纺織、成衣及皮革產品製造出口業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且首季度工作收入少於澳門幣15000元,均可申請工作收入補貼。

凡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人士,除了需塡寫專用申請表格上之個人資料外,還需經由其僱主塡寫有關工作時數、工作收入、僱員職位、休假及缺勤、每週休息日等資料。申請表經僱主及僱員共同簽署後,由僱員連同其個人身份證副本及銀行帳戶資料副本一併遞交。倘曾申請補貼且銀行帳戶資料維持不變,再申請時則不需遞交銀行帳戶資料。此外,財政局有權要求僱主就申報資料提供一切證明文件,申請表格上亦列明了聲明條款,倘僱主及僱員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不正確資料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而獲發補貼,除有關補貼申請會被撤消及須返還已收取之補貼款項外,還須承擔法律追究責任。

市民除可在財政局大樓、財政局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之外、亦可前往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屬下的北區綜合服務中心、台山社區中心、製造業總工會及製衣工會,以及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屬下各服務中心索取申請表格,而工聯及街總上述各地點亦提供代收表格服務。此外,有關表格還可透過財政局網站www.dsf.gov.mo下載。

倘對補貼申請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財政局稅務諮詢熱線2833 6886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