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2015-12-28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郭金超 蔣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經表決通過了關於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根據這一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于2016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決定建議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議程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審查和批准計劃報告、預算報告,審議慈善法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應該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提出會議議程草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八次會議閉幕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電】 (馬德林 郭金超)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下午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反恐怖主義法、反家庭暴力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教育法的決定、關於修改高等教育法的決定、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分別簽署第36號、37號、38號、39號、40號、41號主席令予以公佈。

常委會組成人員159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慈善法草案的議案。委員長會議建議,委託李建國副委員長代表常委會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說明。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試行期屆滿後有關問題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于2016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國和伊朗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中國和白俄羅斯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華僑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會議還表決了其他任免案。

在會議完成各項表決事項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發表講話。針對本次會議聽取多個國務院專項工作報告的情況,他指出,醫改是一項長期、艱巨、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立足中國實際,持續不斷地把改革推向深入。建立規範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務。要嚴格執行預算法規定,從緊控制地方政府債務增長,切實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聽取審議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並進行專題詢問,這在人大監督工作方面還是第一次。希望國務院及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改革要求和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

張德江強調,當前,要集中力量組織籌備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統籌安排好明年各項工作,為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作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