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 批地宣告失效 政府稱若勝訴會公開競投

2015-12-08

【本報訊】政府公布,將在「海一居」P 地段批給期屆滿後,宣告批給失效。若發展商在訴訟中敗訴,土地將以公開競投方式再批給,並為保障購買樓花人士而設定競投的特別條件。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出,當發展商無法履行預約買賣合同時,購買樓花人士可通過法院等方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政府昨日中午突然通知傳媒,在傍晚五時半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海一居」批地問題處理方案。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在發布會表示,關於「海一居」P 地段的土地,政府已具備充分的事實前提和法律根據,將在批給期間屆滿 (二O一五年十二月廿五日) 後,依法宣告上述地段的土地批給失效。

不符土地法『公共利益』不能免投再批原來發展商

有意見認為,為了保障購買「海一居」樓花的人士,可基於「公共利益」,收回批地後,依法以免公開競投方式再批給原來的發展商。陳海帆表示,團隊經過論證和徵詢檢察院後,認為這個案不符合《土地法》第五十五條的「公共利益」。雖然,不會豁免公開競投,但是,原來的發展商將來也可以參與競投。

再開投會訂特別條件保障已買樓花人士

早前,發展商表明,將向政府提出訴訟。陳海帆表示,若情況屬實,政府需要等待法院裁決的結果,並因應司法裁決結果的不同,做出相應的處理。她指出,如果發展商敗訴,跟進方向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再對土地進行公開競投,將盡量考慮購買樓花人士的利益,在競投時根據法律的規範設定特別的條件。

政府依法向買樓花人士退回印花稅

關於已購買樓花的人士的保障問題,陳海帆表示,若政府勝訴,也宣告那批地失效,發展商與購買樓花人士簽訂的預約買賣合同將無法履行。在這情況下,政府依法向購買樓花人士退回曾繳納的印花稅。他們也可通過最終訴諸法院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利益,例如,要求發展商雙倍返還訂金及損害賠償。

小業主聚集政總側門表達訴求

昨午,有購買樓花人士在示威區外 (政總側門) 聚集,長時間沒有按警方指令離去。陳海帆稱:「我們很理解那些購買了樓花人士的心情,希望他們能夠接受政府的善意,和平地表達訴求。我相信,過激的行為無助解決現時的問題,若不幸的話,亦可能因為過激行為觸犯法律,要負上相關責任,這就非常不值得。」

海一居已售三千零二十個樓花

在記者詢問下,陳海帆指出,已確認「海一居」有三千零二十個單位是以樓花方式售賣。在買家中,大部份是自然人,不足一百五十個是法人。外界有傳聞指,有「炒家」藉機購入「海一居」大批單位,政府有否掌握相關資料?陳海帆表示,不能定論購買樓花者誰是「炒家」,誰是「用家」。

政府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陳海帆也表示,政府願意向購買「海一居」樓花的人士提供保障和關顧。大律師唐曉晴可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另外,有需要的人士可致電行政公職局資訊中心 (電話:八八六六八八六六)、財政局 (二八三三六八八六) 和消費者委員會 (八九八八九三一五)。